公告日期:2017-09-14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期赎回开
放日及2017年第4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运作期滚动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在运作期内不开放当期的日常申购与赎回,仅在运作期最后1日开放当期赎回。每个运作期结束后,本基金将安排一个集中申购期,开放下一运作期的集中申购。在销售机构支持预约功能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办理赎回预约业务,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未及时提交相关交易申请带来的不便。
2、本基金2017年第3期的赎回开放日为2017年9月19日,2017年第4期的集中申购期为2017年
9月20日至2017年9月21日,约定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1日。
3、本基金的A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40030,B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40031,约定赎回代码为
000568(约定赎回业务规则详见2014年3月24日本公司披露的《关于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调整集中申购期安排、开通约定赎回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4、本基金直销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本基金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代销机构名单请关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本公司发布的新增代销机构公告。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7年第3期的赎回和2017年第4期的集中申购业务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2012年5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集中申购和赎回的相关事宜。
7、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集中申购、赎回、预约业务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进行咨询。
8、本基金仅在运作期的最后1日为该运作期的赎回开放日,由此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或损失由投资者
承担。
9、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集中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0、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赎回和集中申购安排做适当调整。
11、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以及风险揭示和免责声明的相关内容,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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