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3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季季鑫短
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期
收益支付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400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5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 2017 年 6 月 28 日
收益累计期间 自 2017 年 4 月 7 日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止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9 月 19 日
收益支付对象 2017 年 6 月 28 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款将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从托管户划出;
投资者若选择红利再投资,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7 年 6 月
30 日起可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
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期已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
期共 83 天。该运作期本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0)的年化收益率为 2.117%,本基金 B 类份额
(基金代码:040031)的年化收益率为 0.000%。
(2)2017 年 6 月 28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2017 年第 2 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
情况,请参见刊登在 2017 年 6 月 23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季季
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期赎回开放日及 2017 年第 3 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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