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07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募集,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4月23日证监许可[2012]539号文核准。本基金基
金合同自2012年5月23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本基金为采用固定组合策略的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
低风险、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
和普通债券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1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
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前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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