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3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 3 期赎回
开放日及 2016 年第 4 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运作
期滚动”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在运作期内不开放当期的日常
申购与赎回,仅在运作期最后 1 日开放当期赎回。每个运作期结束后,本基金将
安排一个集中申购期,开放下一运作期的集中申购。在销售机构支持预约功能的
情况下,本基金可以办理申购预约和赎回预约业务,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敬
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未及时提交相关交易申请带来的不便。
2、本基金 2016 年第 3 期的赎回开放日为 2016 年 9 月 28 日, 2016 年第 4 期的集
中申购期为 2016 年 9 月 29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约定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
3、本基金的 A 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40030, B 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40031,约
定赎回代码为 000568(约定赎回业务规则详见 2014 年 3 月 24 日本公司披露的
《 关于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集中申购期安排、开通“约
定赎回”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
4、本基金直销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本基金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代销机构名单请
关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本公司发布的新增代销机构公告。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2016 年第 3 期的赎回和 2016 年第 4 期的集中申购业务有
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
2012 年 5 月 9 日《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和《 证券时报》 上的《 华安季
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 www.huaan.com.cn)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集中申购和赎回的相关事
宜。
7、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集中申购、赎回、预约业务等事项的详细
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
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进行咨询。
8、本基金仅在运作期的最后 1 日为该运作期的赎回开放日,由此可能产生的流
动性风险或损失由投资者承担。
9、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集中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0、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赎回和集中申购安排做适当调整。
11、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以及风险揭
示和免责声明的相关内容,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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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