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4-06-28 06:52:13 股吧网页版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公告日期:2013-09-1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将公司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开展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中所述的4折费率优惠活动的结束时间延长至2013年12月16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人
本优惠活动适用于使用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电子交易业务的基金。
三、优惠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人在优惠活动期间,使用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基金申购或定投交易,享有申购或定投费率4折优惠(若费率打折后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标准费率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若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的,则不再享有折扣)。
注:定投交易系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定期定额、定期不定额、组合定投、趋势定投或智赢定投交易计划,并且由此产生的定期申购交易。
五、注意事项
1、相关基金标准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本公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认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及其他业务所涉及的费用。
六、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4日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