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期收益支付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04-3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第 4 期收益支付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
称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
基金主
代码
040028
基金合
同生效
日
2012 年 5 月 9 日
基金管
理人名
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
据
《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收益集
中支付
日期
2014 年 4 月 28 日
收益累
计期间
自 2014 年 3 月 28 日至 2014 年 4 月 28 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
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
=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
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再投资的
基金份额
可赎回起
始日
2014 年 5 月 27 日
收益支付
对象
2014 年 4 月 28 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
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款将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从
托管户划出;投资者若选择红利再投资,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 年 4 月 30 日起可查询。
税收相关
事项的说
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及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
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
事项的说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明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第 4 期已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结
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 32 天。该运作期本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8)的年化收
益率为 3.925%,本基金 B 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9)的年化收益率为 4.172%。
(2)投资者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至 2014 年 4 月 25 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
的收益,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
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2014 年第 4 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
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 2014 年 4 月 18 日《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和《 证券时报》 上的《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第 4 期赎回开放
日及 2014 年第 5 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
(5)截至 2014 年 4 月 28 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
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
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B 类基
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
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
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
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 2014 年 4 月 28 日之前(含该日)
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
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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