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渠道开通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约定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01-2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渠道开通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约定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协商,决定自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约定赎回代码:000482)2014年第2期的集中申购开放期(即2014年1月23日、1月24日、1月27日)起,开通本基金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约定赎回”业务。
“约定赎回”相关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约定赎回”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详情请咨询: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