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2-12-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安月月鑫:2012年第7期赎回开放日及2013年第1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12-18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第 7 期

赎回开放日及 2013 年第 1 期集中申购开放期

相关安排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运
作期滚动”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在运作期内不开放当期的日
常申购与赎回,仅在运作期倒数第 2 个工作日开放当期赎回并在每个运作期临近
到期日前开放下一运作期的集中申购。在销售机构支持预约功能的情况下,本基
金可以办理申购预约和赎回预约业务,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敬请投资者及早
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未及时提交相关交易申请带来的不便。
2、本基金 2012 年第 7 期的赎回开放日为 2012 年 12 月 25 日,2013 期第 1
期的集中申购开放期为 2012 年 12 月 21 日、2012 年 12 月 24 日和 2012 年 12 月
25 日。
3、本基金的集中申购代码为 040027,A 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40028,B 类
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40029。
4、本基金直销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本基金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

1
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上
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
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2012 年第 7 期的赎回和 2013 年第 1 期的集中申购业
务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
在 2012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
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 2012 年 7 月 21 日同时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修改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的公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了解本公司的详细
情况和本基金集中申购和赎回的相关事宜。
7、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集中申购、赎回、预约业务等事项的
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
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进行咨询。
8、本基金仅在运作期的倒数第 2 个工作日开放赎回,由此可能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或损失由投资者承担。
9、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集中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0、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赎回和集中申购安排做适当调整。
11、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