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2-10-3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安月月鑫:关于2012年第5期收益支付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10-31

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第 5 期收益支付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4002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公告》

收益支付分配日期 2012年10月29日

收益累计期间 自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29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再 投 资 的 基 金 份 额 2012年11月27日
可赎回起始日

收益支付对象 2012年10月29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款将于2012年10月30日从托管户划出;
投资者若选择红利再投资,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12年10月3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
户,2012年10月31日起可查询。

税 收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
明 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
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 用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5期已于2012年10月29日结束本期运作,运

作期共33天。该运作期本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8)的年化收益率为4.573%,本基金 B 类份额

(基金代码:040029)的年化收益率为4.814%。

(2)投资者于2012年10月24日至2012年10月26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2

年10月26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2年10月26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100元,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

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人民币1.00元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2年第5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

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2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月月鑫

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5期赎回开放日及2012年第6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6)截至2012年10月29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7)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

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

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

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8)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

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