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7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
基金主代码040026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2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05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13,000,872.0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6,500,436.0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三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19日
除息日2017年7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7月20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红利再投资日:2017年7月20日;
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2017年7月2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7年
7月24日起可查询、赎回;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17年7月2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基金份额
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7年7月19日)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
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
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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