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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9 08:39:34 股吧网页版
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29

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1年3月7日《关于核准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28号)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1年5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1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

目录

一、基金的名称1

二、基金的类型1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1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1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2

六、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11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11

八、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11

九、基金的业绩17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8

十一、基金管理人20

十二、基金托管人24

十三、境外托管人25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29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64

一、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中长期资本增值,力求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大中华地区企业,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企业在境外几个主要证券市场(如香港、台湾、新加坡、美国、英国等证券市场)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衍生产品等;同时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东亚及东盟区域市场,包括韩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等证券市场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及其他衍生产品等;投资范围亦包括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所指的大中华地区企业是企业注册地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地属于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区域范畴内。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股票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其中不低于85%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在香港、台湾、

新加坡、美国、英国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地区企业,不高于15%的股票资产投资于东亚及东盟区域市场;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微观经济运行环境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预测,利用数量模型工具,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并以此为依据,对基金整体资产配置比例进行确定。同时,本基金将定期,或由于宏观经济重大变化不定期地进行资产配置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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