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7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降低C类赎回费率等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8月
4日至2016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6年
9月6日决议通过《关于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业绩基准、投资策略,以及降低C类份额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16年9月7日起生效,《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
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概要
1、基金投资范围的调整
一是根据债券市场新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推出(包括同业存单、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调整本基金投资范围;二是删除原投资范围中,对于认购新股及可转债转股情形下,所持有股票的持有时间限制。
投资范围调整前后对比如下表所示:
调整前调整后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
本基金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10个交
易日,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权证,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20个交易日。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 1.68%”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3、本基金投资策略的调整
即将本基金的保本投资策略变更为普通债券投资策略。变更后的基金投资策略,与修改后的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及基金赎回费率设置更为匹配。
投资策略调整前后对比如下表所示:
调整前调整后
本基金采用以三年为一个运作周期的保本投资策略,以开放式运作(即运作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具体阐述如下:
投资目标上,本基金力求每个运作期末的本金安全及在此基础上收益的稳定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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