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0400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4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 华安强化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四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 A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40012 040013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217 1.20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972,998.69 2,641,150.1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986,499.35
1,320,575.0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300 0.2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17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 月 1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 月 1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红利再投资日: 2018 年 1 月 18 日;
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直接计入其基
金账户, 1 月 22 日起可查询、赎回;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 2018 年 1 月 18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
0.01 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 2018 年 1 月 17 日)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份额应分得
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及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
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
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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