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2
华安 MSCI 中国 A 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重要提示
经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8号文核准,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1月9日变更为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2年9月26日证监基金字[2002]70号文件《关
于同意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本基金
基金合同自2002年11月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MSCI中国A股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MSC中国A股在岸指数是由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MSCI)编制的,指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中国A股,除信托、共同基金、股票衍生工具和“ST”股
或“*ST”股外,所有上市股票等国内投资者可在公开股票市场购买的权益类资产。
(2)成分股选择
MSCI中国A股指数的成份股最小市值规模基于MSCI全球可投资市场指数方法下
新兴市场的全球最小规模,成份股根据自由流通股市值加权,调整后市值必须等于或高于股权范围最小规模要求的50%,而新兴市场的最小股权范围为15.5亿美元至
35.7亿美元。
(3)指数计算
MSCI中国A股在岸指数是根据在岸人民币汇率(CNY)使用中国A股本地上市公
司计算得出的。
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关于指数编制方法的介绍系依据指数编制机构由基金管理人翻译而来,可能存在中文翻译无法完全真实反映英文原意的情形,关于指数编制机构关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原文描述请登录https://www.msci.com/查询。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
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3年9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
目录
一、绪言...... 2
二、释义...... 3
三、基金管理人...... 6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3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2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质押...... 62
八、基金的转托管...... 63
九、基金的投资...... 64
十、基金的业绩...... 77
十一、基金的财产...... 80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82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92
十七、风险揭示...... 95
十八、基金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4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5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1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23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6
二十四、备查文件......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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