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鹏华添泽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4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华添泽 120 天滚动持
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28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120 天的滚动运作期。对于每份基金
份额,仅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按照本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滚动运作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2
第二部分 释 义...... 3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6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42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4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4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53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 59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61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6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68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1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5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97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98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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