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安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4
南方安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2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安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安康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5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安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安康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
定投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
下属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南方安康混合 C
下属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23014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 是
注:自 2024 年 12 月 24 日起,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
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 1 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
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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