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0
鹏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I 类基金份额)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12 月 06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1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沪深 300 指数 基金代码 022824
增强 I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05 月 25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
日期(若有)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1 年 03 月 05 日
基金经理 苏俊杰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07 月 09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其他(若有) 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进行表决。
注:鹏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新增 I 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沪深 300 指数进行有效跟踪
投资目标 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
力争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
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
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
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及转融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
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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