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9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
2018年9月3日,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转型议案,内容包括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基金运作方式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为“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8年10月12日起,《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及其它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
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管理人 2024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旗下中
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
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调整直销柜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修订了相关章节,并根据截至本次信息披露日的情况对基金管理人信息进行了更新,
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目 录......3
第一部分 绪言......5
第二部分 释义......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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