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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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12
中欧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1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264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2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国证消费
电子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中欧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
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中欧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 中欧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发起 A 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2643 02264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欧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
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
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
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含)起,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任一类别基金份额的最
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0.01 元,在不
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
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任一类别的最低金额为 10,000.00 元,追
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00 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
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
单笔最低金额。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
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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