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5 09:13:45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夏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 A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夏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中证A500指数”,基金主代码:02243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10月31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华夏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在ETF上市后,本基金可转型为ETF联接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见届时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旗下华夏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A500E”,扩位证券简称“A500ETF 基金”,基金代码:512050)的基金合同
已自 2024 年 11 月 8 日起生效,并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
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起,将华夏中证 A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夏中
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据此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中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型

自2024年11月18日起,华夏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夏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华夏中证A500ETF联接”,各类基金份额代码不变,登记机构仍然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转型日起,投资者持有的华夏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将变更为华夏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投资者持有的华夏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将变更为华夏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份额。

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转型前基金名称及简称 转型后基金名称及简称 各类基金份额代码

华夏中证A500指数证券 华夏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 华夏中证A500ETF联接A(022430)投资基金(华夏中证A500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夏 华夏中证A500ETF联接C(022431)
指数) 中证A500ETF联接)

前述基金转型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转型后基金各类份额的申购
费率、赎回费率和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保持不变。对于本次转型前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华夏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型后其原基金份额
持有期将计入华夏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对应基金
份额的持有期。

二、法律文件修订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本次转型事项相应修订了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并将
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法律文件,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等法
律文件进行其他修订或必要补充。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且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自2024
年11月18日起,《华夏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华夏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修订后的
法律文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本公告仅对华夏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夏中证A5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事项予以说明。华夏中证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自转型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1月15日发布的《华夏中证
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
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华夏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
说明书、产品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