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国泰君安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重要提示
1. 国泰君安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国泰君安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02 号)进行募集。
2.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
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 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具体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利息,下同),募集规模接近、
达到或超过 20 亿元的,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7.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 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
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额由各非直销销售机构制定和调整。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含认购费)。
9.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如本基金单
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
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0.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
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11.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
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2.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
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3.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即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4. 本公告仅对国泰君安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www.gtjazg.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国泰君安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tjazg.com)。投资
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6. 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7.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521)及直
销中心专线电话(021-38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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