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安信周期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安信周期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 根据2024年9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4]1308号文注
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
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
期限不低于三年。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
银行” ),基金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将于2024年10月14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自2024
年10月15日(含)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
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基金募集期若延长,最长不
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通过直销柜台、网上直销系统等销售机构公开发售,详
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
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或在本公司官网进行公示。 请留意近期本公司
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询本公司官网的公示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
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投资者不得非
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
进行认购。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
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
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
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2024年10月10日登载于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和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上的《安信周期优选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周期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下载
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
长途话费)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 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
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
14、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
调整。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 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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