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3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4-11-13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1、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
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4]1238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个月最短持有期限,三个月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通过
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各代销平台。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站,以及本公司授权的其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7、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8、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认购费)。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销售机构(包括各代销机构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海证券报》
上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等。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将通过本公司网站
(http://fund.piccamc.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公开披露,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7999 咨询认购事宜。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7999 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1)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
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
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
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
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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