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保诚乾元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3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保诚乾元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中信保诚乾元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24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4]563 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信保诚乾元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信保诚乾元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即本基金
2024 年 12 月 13 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 2024 年 12 月 14 日(含当日)
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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