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6 20:54:29 股吧网页版
永赢中证A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4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中证 A5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永赢中证A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4年9月4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25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A50指数,编制方案为:

1、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可投资性筛选

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位于样本空间前90%。

3、选样方法

(1)对于样本空间内符合可投资性筛选条件的证券,剔除中证ESG评价结果在C及以下的上市公司证券;

(2)选取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所属中证三级行业内过去一年日均自由流通市值排名第一;

?样本空间内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300;

?属于沪股通或深股通证券范围。

(3)在待选样本中,选取过去一年日均自由流通市值最大的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同时满足各中证二级行业入选数量不少于1只。

4、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调整市值=∑(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权重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10%,前五大样本权重合计不超过40%。

5、指数样本和权重调整

(1)定期调整

指数样本每半年调整一次,样本调整实施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权重因子随样本定期调整而调整,调整时间与指数样本定期调整实施时间相同。在下一个定期调整日前,权重因子一般固定不变。定期调整设置缓冲区,在选样方法第(2)步,对中证三级行业内排名第二的原样本,若其自由流通市值不低于相应行业内排名第一证券的80%,且符合其他条件,则仍然选取为相应行业的待选样本。定期调整的样本比例一般不超过10%,除非因未成为待选样本而被剔除的原样本数量超过10%。

(2)临时调整

特殊情况下将对指数进行临时调整。当样本退市时,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样本公司发生收购、合并、分拆等情形的处理,参照计算与维护细则处理。当沪股通或深股通证券范围发生变动导致样本不再满足互联互通资格时,指数将相应调整。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理论上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理论上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部分。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
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正常市场环境……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