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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3:49:45 股吧网页版
新沃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5

新沃中债 0-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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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沃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沃中债 0-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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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新沃中债 0-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8 月 13 日证监许可【2024】 1162 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
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A 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
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费用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计算公式
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根据基金运作
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增加新的
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规则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新沃中债 0-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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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基金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账户,若已经在基
金管理人处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发售期内基金销售网点
同时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在发售期间,基金投资者应按照基金销
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8、 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为准;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00 元(含
认购费)。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
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
上限,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2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9、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
以后的部分截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
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
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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