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宏利鑫享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24年8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127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在基金
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且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其他投资者赎回等情形使得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设置最短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90天。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目录
第 1 部分 绪言...... 1-1
第 2 部分 释义...... 2-1
第 3 部分 基金管理人 ...... 3-1
第 4 部分 基金托管人 ...... 4-1
第 5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5-1
第 6 部分 基金的募集 ...... 6-1
第 7 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7-1
第 8 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8-1
第 9 部分 基金的投资 ...... 9-1
第 10 部分 基金的财产 ......10-1
第 11 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11-1
第 12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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