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中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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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7
安联中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安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八月
重要提示
1、安联中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4 年 7 月 26 日证监许可
【2024】1102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安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同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基金服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基金服务。
4、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予以规定并不时调整,具体见基金管理人不时于其网站
(www.allianzgi.com.cn)披露的《安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及资金清算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仅接受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公募基金产品,并不适合美国人士(或其代理人或授权签字人或控制人,下同)投资或持有。本文所称“美国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公民、美国国籍人士、美国护照持有人士、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境内设立的(或者根据美国法律或者美国境内任何法域的法律设立的)实体或组织(含其海外分支机构),以及由美国人士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控制或受益的账户、位于美国境内的任何其他人士等。
为履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本基金有权拒绝美国人士或不符合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资质条件的投资者(以下并称“非适格投资者”)的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申请或以任何方式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为此,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有权拒绝任何非适格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认购、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或采取强制赎
回、注销基金账户等其他相应控制措施,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遭受(或可能遭
受)的损失。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与法律后果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完全知悉并确认接受前述风险。
投资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向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有效的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前述信息资料发生变更的,投资者应在 30 天内告知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并提供变更后的有效的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属于前述规定的“美国人士”的投资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投资于本基金。基金投资者及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其认购/申购,或者其他任何行为获取本公司旗下基金份额的视作承诺其完全知悉上述要求,并声明其并非美国人士。投资者(无论通过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投资)如果在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期间成为非适格投资者,必须立即赎回或者卖出其持有的全部基金份
额,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基金管理人知悉基金份额持有人违反前述限制,则基金管理人可以通知该持有人,要求其赎回或者卖出其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或者采取其他相关措施。
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发现基金投资者构成或可能构成非适格投资者,或者基金投资者在获得基金份额后构成或可能构成非适格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不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份额进一步的申购申请;(2)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3)注销已经开立的基金账户;(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及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其对应的分红资金、赎回款项、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进行冻结,
直至基金份额持有人符合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基金的基金投资者的资质条件;前述冻结不必然因基金合同的终止而解冻,冻结的时间不受基金合同存续时间限制。因基金投资者构成非适格投资者但未向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如实披露而损害基金管理人(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本公司旗下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基金管理人(或其授权的第三方)保留采取任何措施及/或就遭受(或可能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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