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7 07:06:24 股吧网页版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道大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7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道大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

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增加上述机构

为博道大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21915,C

类基金份额021916)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自2024年11月11日起,在上述机构办理本基金

的认购等销售业务。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认购的费率及办理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

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等业务,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

下,具体业务办理的相关流程、时间和其他业务规则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本公告仅对增加上述机构为本基金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有关

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dfund.cn)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查

询。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详情:

1、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网址:www.txfund.com

4、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

网址:www.bdfund.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