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鹏华上证科创板50成份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6


鹏华上证科创板50成份增强策略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4 年 6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华上证科创板 50 成
份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958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作为 ETF 联接基金的相关风险、投资科创板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在力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基础上,力争获取超越指数表现的投资收益。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指数,标的指数相关信息如下:

1、指数样本空间

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指数样本空间由满足以下条件的科创板上市证券(含股票、红筹企
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i. 上市时间超过 6 个月;待科创板上市满 12 个月的证券数量达 100 只至 150 只后,
上市时间调整为超过 12 个月;

ii. 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名在科创板市场前 5 位,定期调整数据考察截止日后第 10
个交易日时,上市时间超过 3 个月;

iii. 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名在科创板市场前 3 位,不满足条件 ii,但上市时间超过 1
个月并获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

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除外:

i.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ii.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重大经营问题、市场表现严重异常等不宜作为样本的情形。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的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10%的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2)对待选样本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 50 的证券作
为指数样本。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
样本权重不超过 10%,前五大样本权重合计不超过 40%。

4、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同时,本基金也可投资股指期货,因为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市场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本基金可通过目标 ETF 投资于科创板或直接投资于科创板,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基金作为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