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沪深 300 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本基金经 2024 年 6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中欧沪深 300 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5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标的指数编制方案、标的指数变更、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案如下:
(1)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 ST、*ST 沪深 A 股和红筹企业发
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科创板证券、创业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 30 位。
(2)选样方法
沪深 300 指数样本是按照以下方法选择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证券价格无明显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的公司:
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证券;
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300 名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sindex.com.cn/。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无法存续的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除与其他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保证金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科创板股票,科创板股票的投资可能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份额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提供方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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