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稳健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5
博时稳健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2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稳健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稳健恒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18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稳健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
时稳健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3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 博时稳健恒利债券 A 博时稳健恒利债券 C
称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 021853 021854
码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是 是
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
的申购费用如下:
申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5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0.0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时,该类基金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某一类基金份额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将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将该类基金份额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Y)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