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8
长盛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1 月 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北证 50 成份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北证 50 成份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217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长盛北证 50 成份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北证 50 成份指数增强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北证 50 成份指数增强 A 长盛北证 50 成份指数增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765 02176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另有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类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投资者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长盛北证 50 成份指数增强 A 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 前端收费
长盛北证 50 成份指数增强 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养老金特定客户申购费率
M<100 万 1.2% 0.36%
100 万≤M<200 万 0.8% 0.24%
200 万≤M<500 万 0.4% 0.12%
M≥500 万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注:养老金特定客户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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