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鸿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中银证券鸿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2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证券鸿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证券鸿瑞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17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8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中
银证券鸿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证
券鸿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2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2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银证券鸿瑞债券 A 中银证券鸿瑞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732 02173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在基
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
按单笔分别计算。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 M < 200万元 0.50%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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