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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平台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中信银行同业+平台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附表),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同业+平台办理该产品的申(认)购、赎回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自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投资者通过中信银行同业+平台申(认)购本公司旗
下基金,参与中信银行同业+平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中信银行同业+平台活动为准。基金标准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信银行同业+平台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遵循以上费率调整内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 citicbank.com
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1-61195566,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 www.bocifunds.com
附:基金列表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21732 中银证券鸿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表现的
保证。
投资前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本次费率调整解释权归中信银行所有,有关费率调整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信银行的有关告知。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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