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浙商汇金聚悦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5

浙商汇金聚悦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七月

重要提示

浙商汇金聚悦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5月31日证监许可[2024] 877号文《关于准予浙商汇金聚悦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市场情况下,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 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的募集......2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1
九、基金的投资......42
十、基金的财产......47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48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3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5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8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59
十六、侧袋机制......66
十七、风险揭示......69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4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6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9
二十一、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 117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18

二十三、备查文件...... 119

一、绪言

《浙商汇金聚悦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