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8
鹏华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4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华北证 50 成份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05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风险、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北证 50 成份指数,标的指数相关信息如下:
1、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在审核截止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证券组成:
(1)上市时间超过 6 个月,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名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前 5 名且
发行总市值超过 100 亿元的除外;待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满 12 个月的上市公司证券数量达
200 只至 300 只后,上市时间调整为超过 12 个月;
(2)非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类上市公司证券。
2、选样方法
指数样本按照以下方法选择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价格无明显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的上市公司证券:
(1)对样本空间内的证券按照过去六个月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证券;
(2)对剩余证券按照过去六个月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 50 的证券,
构成最新一期指数样本。
3、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股价波动风险、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同时,本基金也可投资股指期货,因为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市场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违约风险、交易被限制的风险等,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其他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及提前赎回风险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召集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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