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6 08:24:51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华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6

关于鹏华北证 50 成份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
集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4〕 705 号文注册,鹏华北证 50 成
份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5 年 01 月 21 日。根据
统计,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
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鹏华北证 50 成份指数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北证 50 成份指数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北证 50 成份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本基金募集截止
日提前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并自 2024 年 11 月 16 日起不再接受
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
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