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0 07:30:36 股吧网页版
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0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 ETF 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2168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6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 ETF 发起式联接 A 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 ETF 发起式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682 021683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864 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4 年 6 月 17 日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 年 6 月 1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05
份额级别 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 ETF 发起式联接 A
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 ETF 发起式联接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03,510.60 11.00 10,003,521.6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47.24 0.00 347.24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0,003,510.60 11.00 10,003,521.60
利息结转的份额 347.24 0.00 347.24
合计 10,003,857.84 11.00 10,003,868.84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0,347.220.0010,000,347.2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9.96% 0.00% 99.9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日期 2024-6-17,无认购费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 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 年 6 月 19 日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
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347.22 99.96 10,000,347.22 99.96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347.22 99.96 10,000,347.22 99.96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 3 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了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06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