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1
平安 CFETS0-3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平安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CFETS0-3年期政金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215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6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平安
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平安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4年7月2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7月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7月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7月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7月2日
平安CFETS0-3年期政金债指 平安CFETS0-3年期政金债指
下属基金份额的简称
数A 数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21507 021508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 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2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20%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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