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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9 09:07:30 股吧网页版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9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16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更新)》和《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2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2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2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华安享惠金定 新华安享惠金定 新华安享惠金定
期债券 A 类 期债券 C 类 期债券 E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160 519161 02146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是

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024 年 7 月 22 日(含该日)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含该日)是本基金开始
运作以来的第十个开放期,投资人在开放期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业务。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等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业务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代销机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0 元,追加申购金额为 5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500 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 500 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 99,999,900 元。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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