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7
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中国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中国银行为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简称: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 ETF 发起联接 A/C,代码:021464(A 类)/021465(C 类))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以在中国银行办理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 ETF
发起联接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购买端口、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中国银行的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站:www.boc.cn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