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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4 07:22:36 股吧网页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博时季季兴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起点及最低持有数量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博时
季季兴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起点及

最低持有数量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4年12月5日起,调整博时季季兴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起点,并在开放赎回业务后,调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起点、
最低持有数量限制。

一、调整方案

1、自2024年12月5日起,投资人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
额为0.10元(含申购费),追加购买单笔最低金额为0.10元(含申购费),定投申购最低申购金
额为0.1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上述限制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开放赎回业务后,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赎回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某一类份额赎回申
请不得低于0.10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0.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
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上述限制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自2024年12月5日起,投资人在直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时,同样需遵循调
整后的申购、定投数量限制。即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0.10元,
定投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0.10元。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基金投资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产品文
件约定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为保护全体基金持有人利益,对存在异常情况的交易申请,本公
司有权拒绝。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68)咨询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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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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