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智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1
民生加银智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3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智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智选成长股票
基金主代码 0213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6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
公告依据
以及《民生加银智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民生加银智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智选成长股票 A 民生加银智选成长股票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316 021317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民生加银智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 2024 年8 月 1 日起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比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 10 元的最低金额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A 类基金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指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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