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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3 09:04:25 股吧网页版
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为东方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3

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为东方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

融债券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银银平台(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银银平台”)协商一致,自2024年5月24日起,
新增兴业银行银银平台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全称 代码 开通业务

1 东方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 021303(A 类) 开户、认购(仅限前端模式)
数证券投资基金 021304(C 类)

备注:
1.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暂不向个人
投资者公开发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
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 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
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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