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平安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平安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证监许可[2024]457 号文注册募集。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跟踪偏离风险及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投资于目标 ETF基金带来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五、本基金为平安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目标
ETF”)的 ETF 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六、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 A50 指数。
1、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可投资性筛选
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位于样本空间前 90%。
3、选样方法
(1)对于样本空间内符合可投资性筛选条件的证券,剔除中证 ESG 评价结果在 C 及以下的上市公司证券;
(2)选取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所属中证三级行业内过去一年日均自由流通市值排名第一;
样本空间内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 300;
属于沪股通或深股通证券范围。
(3)在待选样本中,选取过去一年日均自由流通市值最大的 5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同时满足各中证二级行业入选数量不少于 1 只。
4、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 报告期样本的调整市值 × 1000
除数
其中,调整市值=∑(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 10%,前五大样本权重合计不超过 40%。
4、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七、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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