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3
东方红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 年 5 月 30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中证 500 指数增强发 基金代码 021175
起
下属基金简称 东方红中证 500 指数增强发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1175
起 A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
基金经理 徐习佳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0 年 7 月 3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
续基金合同期限。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
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同一标的指数的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使本基金采取 ETF 联接基金模式并相应修改基金
其他 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
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
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
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
金合同终止。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在控制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
离度及年化跟踪误差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东方红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中证 500 指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
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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