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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4 09:08:19 股吧网页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北证 50 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公告送出日:2024 年 10 月 2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北证 50 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北证 50 成份指数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116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0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天弘北证 50 成份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北证 50 成份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2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2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2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北证 50 成份指数发起 A 天弘北证 50 成份指数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161 02116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 是 是

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
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
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在其他销售机构及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与网上直销系统)
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0.01 元。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
制。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
购费。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 万元 1.00%

500 万元≤M 1000 元/笔

同一交易日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
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是否开展优惠活动及具体费率优惠规则均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 1 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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