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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0 09:03:03 股吧网页版
中银月月鑫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0


中银月月鑫 3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5 月 1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月月鑫 3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月月鑫 30 天滚动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11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4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月月鑫 3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中银月月鑫 3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1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中银月月鑫 30 天滚动持有 中银月月鑫 30 天滚动持有
债券 A 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021119 02112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及 是 是

定期定额投资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银月月鑫 3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

合同自 2024 年 4 月 16 日起生效后,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30 天的滚

动运作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

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后的第 30 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下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后的第 60 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就该基金份额申请赎回或赎回申请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赎回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首个运作期到期日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下同);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
管理产品、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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