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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5
渤海汇金2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8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渤海汇金2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渤海汇金2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11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6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公告依据 律法规以及《渤海汇金2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渤
海汇金2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
赎回起始日 2024年08月1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渤海汇金2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发起A 渤海汇金2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发起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112 02111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注:本基金已于2024年7月8日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业务具体开放时
间将另行公告。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渤海汇金2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人
在每个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渤海汇金2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投资人
在运作期到期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或在运作期到期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的,
视为无效申请。
(3)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2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
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2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如该对
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指基金合同生
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4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
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后续运作期到期日以此类推。由于周末、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每份基金份
额的实际运作期期限或有不同,可能长于或短于2个月。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0.01份,某笔赎
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0.01份的,基金管理人
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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